機械停車設施老舊需與廠商簽約進行更換
- 曹尚仁 (曹律師)
- 分享 引言回覆│回覆主題
- 文章日期:112-05-05 10:56
- 文章人氣:3
- 個人積分:49634
- 律師評價:13850 │ 律師證號:99臺檢證字第8728號
-
您好,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:
1、如果機械停車設備,是公設,只是約定專用,則應該是管委會處理。
2、如果是區分所有權人私人所有,則應該由區分所有權人自行委託廠商處理。
3、另外,如果規約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相關內容,還是要依照規約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處理。
4、建議社區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,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。
-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,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,請勿直接於此回覆,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,以免遺漏,並求周詳,謝謝。※電話:0961-365-252 電子郵件: god033520001@gmail.com
第 1/1 頁
- 1
共 2 筆